本报讯 (记者 杨宇婷) 2月15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修订的《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月9日施行,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
《办法》主要从逾期贷款分类、催收方式、催收与处置程序、罚则等方面对我市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进行规范。逾期贷款发生后,应根据逾期贷款情况进行分类。一是定量分类,即根据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进行分类;二是定性分类,根据借款人违约性质和贷款风险程度,对定量分类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
《办法》明确,逾期贷款催缴可采取短信、电话、发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起诉还款、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告和其他媒体公布等方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每月对逾期贷款名单进行整理、统计,逾期贷款专管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逾期1~2期的借款人电话告之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对催收时间、催收人、催收方式、催收情况等进行实时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日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将产生逾期贷款,会增加逾期本息和罚息。
据统计,截至去年7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0.073%,比全国平均水平0.039%高出0.034%。新《办法》的施行,有利于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降低贷款逾期率,防范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