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28日

电车“入户”危害大 “飞线”充电隐患多

■晚刊见习记者 黄俊策

近年来,电动车已成为来宾人的主要交通工具,在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时,“飞线”充电现象也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2月23日,记者在城区乐福家园小区走访时看到,小区内虽设置了雨棚充电位,但仍有一户居民从楼上拉线到楼下,给自家电动车充电。“有些电动车充满车没有及时移走,有些车子不充电也停在充电位上,导致小区电动车充电位紧张。”乐福家园小区物管员黄裕萍说,自2020年11月小区充电位建成后,物业人员积极普及“飞线”充电的危害,引导居民将电动车停在充电位上,确保安全充电。“发现不文明充电行为,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居民整改,如果联系不上会张贴告知书,五天内住户没有解决,我们会进行剪线处理,确保小区安全。”黄裕萍说。

在乐福家园旁的金桂佳园小区,记者发现也有一户居民从四楼阳台拉线到楼下,但是没有找到插板。该小区一名保安告诉记者,发现该户居民擅自拉线给电动车充电后,他们立即让其整改,但住户逾期未整改,“出于安全考虑,我们对此进行了剪线处理,并用黑胶布把裸露的电线包好。”

随后,记者在裕达大学园小区走访看到,小区地面设置有露天充电位和挡雨棚充电位,每个充电位上标有号码,1元能充电4个小时。据小区物业经理石春丽介绍,该小区地上和地下电动车充电位共有约400个,基本能满足电动车充电需求。此外,为防止出现电动车上楼入户充电的情况,他们计划引进电梯对电动车识别系统,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

经走访,出现“飞线”充电行为的主要是七层以下的低楼层小区以及高楼层小区较低的楼层,由于楼层不高,居民可以轻易从阳台或窗户拉线至楼下充电。

记者了解到,对于“飞线”充电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建住宅小区应当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集中充电设施。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情况增建、改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完善集中充电等配套设施。禁止在建筑物内的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在标准层二楼以上建筑物专有部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禁止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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