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娃没人带、带娃成本高、托育服务贵……如今,许多社会因素降低了年轻夫妻的生育意愿,是亟待补齐的民生保障短板。今年,全国人大代表、台盟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暨南大学教授卢馨聚焦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从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适当延长男性育儿假并建立灵活的休假制度,有条件的单位针对本单位女职工0-3岁的幼儿建立托育场所等方面提出建议。(2月27日《广州日报》)
所谓男性陪产育儿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近年来,各地出台的新版计划生育条例均规定了男性陪产育儿假,短的有7天、长则1个月,表明陪产育儿假已成为男性职工的一项法定权利。而在三孩时代,如何加快男性陪产育儿假落地,备受人们关注。
事实上,早在2009年,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就曾开展相关调查,“男性也有休产假的权利”得到民众广泛支持,八成受访者认为“生育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七成受访者认为“产妇和新生儿特别需要照顾”。同时,有专家指出,从性别平等的角度来看,增加男性陪产育儿假,让男性更多地与女性分担孕育、养育孩子的责任,能有效减轻女性的家庭和工作压力,从而转变用人单位对于女性员工的歧视,进一步促进性别平等。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仅有少数男性享受到足额的陪产育儿假,大部分男性的陪产育儿假被单位“缩水”,更有一些企业员工处在“有假难休”的尴尬境地。此外,一些地方监管不力,导致男性陪产育儿假形同虚设。由此可见,男性育儿假要想真正落到实处,还需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在宣传、执行、观念上作出改变。
特别是,有的男性主动放弃陪产育儿假,认为休假势必会影响工作,甚至可能面临降职和失业风险。更有甚者,受“男主外女主内”传统观念的影响,故意逃避家庭责任,对男性陪产育儿假视而不见。
延长男性育儿假,延续的是权利和义务。很多产妇之所以患上产后抑郁症,原因之一就是生育后得不到家庭尤其是丈夫的足够关爱。休男性育儿假,可以让丈夫更好地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对产妇来说也多了一层心理上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