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18日

我市查获三起“冰墩墩”侵权案

晚刊讯 (记者 莫 岑) 近日,记者从市版权管理部门了解到,今年2月以来,我市接连查获3起涉嫌侵犯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美术作品著作权案。

2月25日,合山市版权管理部门、合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对辖区内超市、文具店、玩具店、服装店等进行巡查时,发现某服装店正在售卖印有“冰墩墩”图案的服饰。一名店员表示,该店售卖的衣服从南宁进货,到货后便挂出来售卖,具体情况不清楚。执法人员告知服装店负责人,未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授权许可,擅自在衣服上使用“冰墩墩”图案,涉嫌侵犯北京冬奥组委的“冰墩墩”美术作品著作权,须停止售卖。

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市查获的第三起涉嫌侵犯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美术作品著作权案。今年2月22日,我市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查获城区一灯具店售卖的55只“冰墩墩”3D小夜灯。同时,执法人员在网上发现,武宣县某培训机构使用“冰墩墩”美术作品用于招生宣传广告。2月23日,联合执法工作组对该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市版权管理部门提醒,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擅自使用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北京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形象,可能造成侵权甚至犯罪。此外,涉奥图片信息及衍生品的版权也受保护,除法律特别规定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媒体不可避免再现作品内容等合理使用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使用行为均可能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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