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宇婷 通讯员 廖晓妮) 昨日,记者从兴宾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该院通过构建诉讼服务新模式、探索诉源治理新方案、拓展多元解纷新路径、担当民族团结创建主力军、加强宣传引导等5项举措,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委协调、法院牵头、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铸牢民族共同体意识。
3月20日,来华家事人民法庭联合社区调解员,共同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市民王女士和覃先生通过自由恋爱结婚,两人共同生活多年并育有一女,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但近年来,夫妻俩为生活琐事多次发生争吵,导致家庭矛盾升级,最终双方诉至兴宾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庭前,法官特邀两人居住地所在社区的调解员了解双方情况,并进行多方调解。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和社区调解员的耐心沟通,两人认识到各自在婚姻关系中的不足,最终王女士撤诉,夫妻俩言归于好。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离不开基层力量和各调解组织的合力。为此,兴宾区人民法院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三便于”“三服务”原则,深入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目前,该院6个派出人民法庭均建成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群众可现场立案办理缴费手续;开通网上跨域立案,群众在法庭可就近实现跨区域立案;开通涉老、涉劳动争议绿色服务通道,推行文明接待、高效立案,为群众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在此基础上,双语巡回审判活动分片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注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宣传民族政策,为促进民族团结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在辖区乡镇综治办,该院设立诉讼服务站,服务站定期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当事人完善诉讼材料,为群众提供便利。
此外,该院不忘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健全联调联动机制。一方面,主动组织乡镇调解员、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的能力水平;另一方面,加强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和村调解组织的对接联系,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引导群众采用非诉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该院还把普法工作融入人民法庭日常工作中,在诉讼服务、立案送达、巡回审判、案件回访中以案讲法,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机关、进村委会、进集市、进企业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