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3日

车位被“霸占” 车主很无奈

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遇“堵”

在市行政中心广场附近,多辆燃油车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专用车位。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受来宾市民青睐,我市的充电桩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然而,半个多月来,记者走访发现,不少新能源汽车充电专用车位被燃油车占用,导致新能源汽车无法充电,令车主闹心不已。

居住在城区滨江园小区的江先生于2020年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他居住的小区和工作单位附近的市行政中心广场均设置有公共充电桩,充足的充电桩让他每天都能安心驾驶新能源汽车上下班。

让江先生想不到的是,不到半年,小区和市行政中心广场的充电专用车位常常被燃油车占用。“滨江园东门车位紧张,所以充电专用车位经常被占用。”江先生说,遇到车位被燃油车占用时,他会联系车主挪车,但有少数车主会以车位难找为由,拒绝挪车。

4月12日,记者来到市行政中心广场看到,附近设置有多个充电桩,一旁还设有“新能源充电专用,油车禁停”“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提示牌,但仍有燃油车停在此处。在来宾军分区东面的道路上,记者看到充电车位上写着“新能源汽车”“充电专用”字样,有的车位也被燃油车占用。除了上述区域,城区相思园公园附近的充电车位也被多辆燃油车占用。“每天都看见很多燃油车占用新能源汽车车位,新能源汽车车主很头疼。”公园附近一店铺负责人韦先生说。

面对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这一现象,家住金色家园小区的莫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有时找几个地方都没有车位充电,只能晚上去市行政中心广场碰碰运气,第二天再骑共享单车去取车。”

采访中,江先生和莫先生均希望我市能够出台相关法规条例,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位的管理。

燃油车车主找不到停车位,是否可以临时停靠在新能源汽车充电专用车位?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如果违反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50元罚款。

据了解,《来宾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于今年3月17日,经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并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条例(草案)》提到,在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停放机动车时,机动车停放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非新能源机动车不得占用新能源机动车专用停车泊位;新能源机动车非充电状态下不得占用新能源机动车充电车位。机动车停放人不遵守前款规定的,停车场经营管理者有权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可要求立即驶离停车场或者拒绝提供停车服务,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消防违法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处理。

此外,《条例(草案)》还提到,非新能源机动车占用新能源机动车专用停车泊位的,或新能源机动车非充电状态下占用新能源机动车充电车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但拒绝立即改正的,处150元罚款。

由此可见,今后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被占用的现象将会得到解决。

■晚刊记者 杨晓华 刘 维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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