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讯 近日,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一起在饺子皮制作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系《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来宾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诉案件。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纪某奖在兴宾区某镇经营一家小吃店。为避免制作的饺子皮变质,也让饺子皮紧致有卖相,其将硼砂与面粉、水按一定比例混合制作成饺子皮,再制作成饺子出售给顾客食用。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以纪某奖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其民事责任。
最终,纪某奖被兴宾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承担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款10倍赔偿金15000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目前判决已生效。
(韦盛贤 韦晨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