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1日

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表现突出

兴宾区人民检察院获“国字号”殊荣

来宾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发文,表扬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的90个集体和150名个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表扬,系全区检察机关唯一获奖单位。

近年来,兴宾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该院党组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近年来我市非法跨境转移固体废物案件多发的情况,该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同时,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成立专案组,配备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专门办理此类案件;通过提前介入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监督案件取证,确保案件快诉快审;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

此外,该院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相统一,办案成效明显。2019年以来,依法起诉涉危废物犯罪7件11人,其中6件10人已判决生效,有力惩处犯罪,起到很好的震慑效果。2019年办理的韦某某污染环境案,被告人韦某某系我市首例非法跨境转移固体废物“3·14”系列案件的同案犯,该案涉及兴宾、武宣、象州等地,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其他同案犯均已判决,但韦某某一直潜逃未归。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跟踪和督促公安机关侦查抓捕,韦某某最终落网并被依法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杨彬斯)

--> 2022-05-11 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表现突出 1 1 来宾日报 content_38000.html 1 兴宾区人民检察院获“国字号”殊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