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宇婷 通讯员 黄如珍) 5月1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各级医保部门已完成对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
本次考核为国家组织第一批(国采第一批)和广西组织第一批(GPO第一批)集中采购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涉及全市96家参加集中带量采购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其中,考核合格的79家医疗机构共获得结余留用奖励金额958万余元。
“5月初,该笔款项涉及的市本级5家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奖励资金360万余元已拨付完毕,涉及各县(市、区)74家医院的598万余元奖励资金5月底前拨付到位。”市医保局副局长覃凤红说,奖励资金按规定由定点医疗机构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后,根据考核结果分配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医院相关人员特别是临床一线医务人员绩效,激励其合理用药,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据悉,自2019年12月国家组织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来,共有396种中选药品落地我市,且降幅显著,极大惠及我市患者。此次开展结余留用考核,将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全面助力我市“三医联动”改革,减轻群众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今后,市医保局将以落实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为抓手,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