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 (记者 韦海臣 通讯员 杨 川) 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截至6月30日,我市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圆满结束。禁渔期间,该局累计开展禁渔执法244次,没收或放生渔获物69.4公斤,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芝麻剑21尾、金线鲃2尾,禁渔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养殖水域除外)禁止捕捞作业。期间,我市各级农业执法机构积极联合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相关水域、市场和餐馆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电、炸、毒鱼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和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同时,全面落实“船靠岸、网封存、证集中”和“江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河鱼”管理制度。
禁渔期间,我市以查处违规捕捞行为作为执法重点,长期保持珠江禁渔期管理高压态势,多次开展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市农业农村局还联合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第三大队、市海事局等部门,于6月21日至30日开展2022年禁渔期后期联合执法行动,查处涉渔违法捕捞行为6起;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广西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涉渔违法捕捞行为45起。
据悉,禁渔期间,全市累计开展禁渔执法244次,处理涉渔案件62起。其中,刑事案件35起,移交公安刑拘38人;收缴网具1901张(副)、渔船12艘;没收或放生渔获物69.4公斤,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芝麻剑21尾、金线鲃2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