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1日

必须加强监管涉“军”商品

□ 王志顺

近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六部门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为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社会公共和市场经营秩序,六部门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人民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7月10日《央视新闻》)

“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指在商品或包装上印刷、刻制、铸造相关字样或者图案,易误导消费者、造成涉军负面影响的商品。包括军事单位名称、部队番号或者代号、涉军特定含义字样、标志物图案或者类似图案等。此前,为严厉打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等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活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颁发了一系列文件进行规范,此次六部门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从维护人民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声誉和军人良好形象角度讲,应是一脉相承。

如今,各大商家无论在产品包装还是销售宣传,无不下足气力,目的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自己分得一杯羹。但部分经营者公开或变相冒用军队名义,使用军队特定含义字样和图案,生产销售“军中茅台”“军队专供”等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了军队声誉,影响国家经济环境治理。在这种情况下,六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无疑有较强的针对性。

对于线上线下涉“军”商品销售或以人民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名义进行营销宣传的现象,必须依法加强监管。第一,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违规生产、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和涉军商标注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拒不整改、顶风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第二,网购平台和线下门店要加强审核“军”字号商品。第三,消费者应有守法意识和底线意识。根据法律规定,明知是禁售商品而购买,必须负法律责任。消费者除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远离禁售品,还应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非法售卖“军”字号商品行为,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总之,人民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永远是保家卫国的钢铁长城,军人永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坚定捍卫者,人民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声誉不容玷污,军人的良好形象不容破坏,各大商家应慎打“军队牌”“军人牌”。

--> 2022-07-11 □ 王志顺 1 1 来宾日报 content_60849.html 1 必须加强监管涉“军”商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