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早在1985年,我国出台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对领导亲属经商作出明确限制。其后陆续出台了许多制度措施,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要求领导干部如实上报“家事、家产”,不断拧紧严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卡口”。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告诫领导干部 “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为财动、不为利诱、不走歪路,一心为公、一心为民、秉公用权,守住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坦荡为官。
“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其家风家教不仅关系一身之进退、一家之荣辱,而且关系一个单位、一个地方、一个领域的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的必要之举。领导干部要加强家风建设,以身作则管好管住配偶、子女,严格约束家人,不行不义之举,不谋不义之财,守住廉洁自律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严肃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遏制“影子腐败”,保证党纪党规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扎牢廉洁齐家的篱笆,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接受党和人民监督,真正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从严管好家属、子女,树立好“公”与“私”之间的“防火墙”,筑牢修身齐家的“坚实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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