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 (见习记者 黄小清 通讯员 兰媚媚) 今年1月1日,市医保局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418267人次,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逾1169万元。
“职工门诊统筹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600元的部分,可以通过统筹基金报销。”市医保中心待遇审核科科长韦立华介绍,医保制度已从原来的个人账户积累式保障模式向基金共济式保障模式转变。
“没想到现在看普通门诊也可以报销一部分,医保政策真是越来越惠民。”近日,参保职工盘女士到市人民医院门诊看病,医疗费总额482.45元,医保统筹基金报销了170.93元。医保制度未改革前,职工在门诊看病全部由个人账户支出。现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累计起付线便可由医保报销。
根据《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在普通门诊待遇方面,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为6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照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确定为60%、55%和50%,在职人员每人每年可报销120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可报销1800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广西区内医保个人账户划拨比例维持不变。从2023年起,参保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调整至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符合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为今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地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