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09日

来宾上调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切实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晚刊讯 (记者 杨晓华)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自8月1日起,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现行的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3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现行的每人每年5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切实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8月2日,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自8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地可视情况提高本地城乡低保标准。

此次低保标准调整将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把“应保尽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后,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新确定的标准及时做好动态管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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