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9日

我市DRG付费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本报讯 (记者 韦海臣 见习记者 黄小清 通讯员 兰媚媚) 9月7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自2019年下半年启动以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定点医院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预期成效,实现医院、医保、患者三方共赢。

据悉,DRG实质上是一种病例组合分类方案,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和资源消耗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是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公立医院运行补偿新机制,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和推进分级诊疗促进服务模式转变的重要手段。

2021年,我市40家医疗机构实施了DRG付费,全年应支付统筹基金5.83亿元,实际发生费用的统筹基金支付5.28亿元,结余0.55亿元,结余率9.37%。次均个人费用负担有所下降,三级医疗机构实行DRG后由实行DRG前的3426.58元降为到了3078.66元,平均降幅10.15%;二级医疗机构实行DRG后由实行DRG前的1496.82元降为1397.58元,平均降幅6.63%;次均费用由实行DRG前的6636.72元降为实行DRG后的5771.26元,平均降幅13.04%。

患者平均住院日由实行DRG前的7.89天降为实行DRG后的6.40天,平均住院天数下降1.49天,降幅18.88%;住院人次人头比由实行DRG前的1.29降为实行DRG后的1.25,平均降幅3.72%;CMI指数与2020年同比,由实行DRG前的0.88升为实行DRG后的1.00,平均涨幅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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