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3日

即将施行的《来宾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带来好消息:

厘清各方责任 破解“停车难”

《条例》鼓励有条件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专用停车场。图为9月21日航拍的市行政中心广场一角。 (晚刊记者 刘 维 摄)

晚刊讯 (记者 韦海臣 见习记者 韦飞帆) 10月1日起,《来宾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9月22日召开的《来宾市停车场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有哪些亮点?记者为您一一梳理。

增加停车泊位

缓解供需矛盾

一段时间以来,市城区停车泊位供给不足,尤其是老城区,停车位缺口严重,如何缓解这一矛盾?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我市停车泊位供给不足、分布不均衡的现状,市政府将着重抓好停车场专项规划及配建标准落实,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的建设支持,临时停车场、机械立体停车场的建设引导,以及对居住区公共区域、道路停车位的施划和管理等,形成以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停车场供给格局。

市人大监察和法制委主任委员何镇波介绍,《条例》一方面通过制定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停车场补建、居住区停车场的扩建或划设停车泊位,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以及建设机械式停车设备等,增加我市停车泊位;另一方面规定居住区停车场不得只售不租,鼓励有条件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专用停车场。

市自然资源局将规划建设多个货车服务中心,解决货车路边停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以及拥挤、环境污染等问题,同时增设一批社会公共停车场。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李毅威指出,针对停车位调整的问题,《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认为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增加、调整或者撤除的,可以向设置部门提出意见,相关部门收到意见后应当予以核实处理。”给予公民较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车位统一管理

实施科学收费

市民覃女士21日受访表示,她最关注的是长期停放在路边的“僵尸车”如何处理,是否会面临罚款?

针对超时停放“僵尸车”、违法设置地桩地锁等行为,市政府要求,交警、城管等主管部门应主动公开举报电话,积极回应市民群众的诉求,既要有效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尤其是学校周边、居住区夜间临时停车需求等,又要通过执法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秩序。

市民黄先生表示,对于新颁布的《条例》,他最关心的是以后停车是否要收费。“不知道平时去市场买菜、送小孩上学,停车几分钟会不会收费。”市民覃女士说,希望停车问题能够得到规范化管理。

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停车收费问题,我市将认真对照财政部《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谋划实施好利用公共资源设置或开办停车场的管理收费,严格执行法定节假日期间道路停车泊位免予收费政策等,并在全市层面一体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泊位错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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