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象州县象州镇鸡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仓库钢架棚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会举行,工程老板、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及镇纪委书记共30多人参加招投标会。
据悉,鸡沙村委为促进该村集体经济发展,挖掘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经商议决定在村委办公楼西面搭建约1150平方米、高约6米的钢架棚,作为村委集体资产对外出租,工程总造价25万元。
这是象州镇纪委为规范村集体“三资”监管,聚焦村资产资源投资经营状况跟进监督的一个缩影。
象州镇纪委要求各行政村(社区)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实施投资经营前,要先向镇党委、政府提交初步投资经营方案,并写清投资经营内容、投入、管理方式、预计回报、经营方式等,经镇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再由镇纪委开展“贴身式”监督。
同时,为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强化对行政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监督,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各村在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实施投资经营前,严格按照《象州县行政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管制度(试行)》规定执行,及时发布发包招投标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天,确保工程建设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做到工程优质、项目廉洁、干部安全,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目前,象州镇各行政村向镇纪委备案项目建设方案2个,对各行政村资产资源的投资经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5次,发现问题3个,完成整改3个,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1人。(黎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