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雪忆 实习生 韦奇秀 黎 姿) “谢谢你们救我,非常感谢!”9月27日,陈先生和女儿小陈专程从象州县石龙镇乘车到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三大队位于市区的驻地,向警员黄兆需、韦鹏、孙大为致谢,并送上印有“奋不顾身跳水救人 救命之恩终身难忘”字样的锦旗。
9月4日,小陈与同伴相约到来宾游泳,由于不熟悉水况,小陈身陷深水区,加之游泳圈不慎落入水中,情况十分危急。见此情形,同伴欲上前施救,但未具备专业的救援技能,也沉入水中。此时,在附近休息的黄兆需听到有人呼救,毫不犹豫跳入水中,将救生圈递给小陈及其同伴,紧跟在身后的韦鹏、孙大为也将救生圈扔到水面协助救援。最终,三人合力将小陈及其同伴救上岸。
“当时觉得救人要紧,什么也没想就跳下去了。事情过去很久了,我也没想到他们会找过来。”黄兆需说。
小陈的父亲得知女儿落水并被好心人救上岸后,经过女儿复述和多方打听,二十多天后终于联系上三位警员,专程赶到他们所在单位,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