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04日

姜 鸿

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姜鸿自2011年进入检察院工作以来,先后从事办公室、检委办、侦查监督科、刑检部门的相关工作。在工作中,即使处于超负荷状态,他也始终保持高质量的办案水准,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26件1278人,无一错案。他用哨兵精神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坚持用公正执法谱写正义与忠诚,坚守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他敢于担起重任,迎难而上,坚持多办案、办难案,其中三个案件被评为全区精品案件。曾获“来宾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称号,两次被授予“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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