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08日

以案释法

架设“GOIP”搞电诈,判刑!

象州讯 “GOIP”设备是一种新型电子通讯设备,支持手机卡接入,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可虚拟拨号。犯罪分子常以高额报酬为诱饵,引诱群众帮其架设“GOIP”设备,为犯罪行为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如今,该手段已逐渐成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的新手段。

在近期宣判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韦某某了解到帮助电信诈骗分子架设“GOIP”设备拨打电话可以挣钱,便在网上购买设备,并寻找诈骗团伙谋利。今年6月,诈骗团伙通过韦某某架设的“GOIP”设备对外拨打诈骗电话,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贷款账号影响征信需注销为由,骗取被害人唐某共计3.3万元。

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韦某某架设“GOIP”设备帮助电信诈骗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于10月18日向法院提起公诉。10月26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韦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姜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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