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

“炼山”酿火灾,罚!

本报讯 (记者 杨晓华 通讯员 熊春霞 韦圆圆 周 师)近期我市天气持续干旱,11月3日,兴宾、金秀两县区分别发布禁火通告。然而通告发布没多久,就有3名群众违反规定被公安机关查获,其中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处罚。

11月3日,兴宾区城厢镇五香村村民何某在“炼山”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市公安局城厢派出所、兴宾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前往调查。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踏勘,确定过火总面积为6.02公顷,有林面积5.93公顷。11月4日,何某投案自首,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同日,何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11月5日凌晨,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村民覃某到那婆屯的林地内“炼山”。10时许,大樟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民警随即依法传唤覃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覃某对其违规用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处罚。无独有偶,同日,村民冯某到朝阳屯的林地内“炼山”被举报。经民警调查,冯某对其违规用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天气干燥,防火形势严峻,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政府通告,提高森林防火意识。野外违规用火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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