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8日

认尸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超期存放在来宾市殡仪馆21具无人认领尸体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请死者家属、有关单位或其他组织到来宾市殡仪馆认领尸体,并办理尸体延期存放或火化等相关殡殓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后,仍无人认领遗体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来宾市殡仪馆对下列遗体进行火化处理,骨灰留存6个月(从火化之日算起)。

来宾市殡仪馆地址:来宾市兴宾区跃进路东郊外

来宾市殡仪馆电话:

0772-4234491

来宾市殡仪馆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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