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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提质增效。坚持以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为抓手,通过同步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开展联动巡察,将利剑直插基层,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派出1个市级巡察组和5个县级交叉巡察组,对自然资源系统开展“区-厅-市-县”四方联动巡视巡察,市县巡察组共发现问题176个,问题线索34条,有效破解区域性、系统性顽瘴痼疾和“熟人社会”壁垒顽固难题。
强化贯通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制定出台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政法等监督协作配合办法,对巡前信息沟通、巡中协同配合、巡后整改落实进行了明确规定,着力解决监督协同不够、重复监督等问题。推行由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负责人担任市委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有效提升问题线索研判精准度。在第二、三轮巡察中,采取“巡审结合”模式,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投集团开展巡察的同时,对被巡察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巡察组与审计组优势互补、联合发力,发现问题166个,移交问题线索17条,充分发挥了巡审结合“1+1>2”的效果。
强化系统观念,完善巡察指导督导机制。组成5个指导督导组,对6个县(市、区)开展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强化政策指导和经验交流,总结出有成效、可复制的经验做法23条,发现各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在主体责任落实、巡察工作质效、贯通融合、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130个,并指导各县(市、区)党委整改完善,有效提升县级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紧盯问题整改 强化成果运用
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巡察利剑”作用才会有力彰显。为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成效,从反馈开始即传递强烈的整改信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并代表领导小组提出整改要求。
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关键在于落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通过书记专题会议定交办、“双反馈、双抄告”、领导小组听取整改专题情况汇报等高位推动方式,持续释放巡察整改压力,确保巡察整改不跑偏、不走样、不打折。去年,向有关部门发出书记专题会议定事项交办函10件,13名市领导“一对一”约谈20名党组织“一把手”,领导小组重点听取8名部门“一把手”汇报整改情况,被巡察党组织抓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整改成效愈加显著。
建立整改会商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的职能责任作用,增强巡察整改监督合力。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后,统筹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力量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指导督导推进整改,督促完成反馈问题整改173个,自查自纠问题整改118个,健全完善制度83项,挽回经济损失149万元。
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针对中央巡视广西反馈意见,加强分析研究,从体制机制剖析原因,制定96项整改措施,持续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开展鸡公山渣场整治和厂区老渣库遗址整治工作。截至去年11月,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来宾市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市委巡察机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地发挥巡察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