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讯 “如果没有市场监管部门帮调解,我还要出电视机修理费,感谢工作人员的热心帮助,真是我们消费者的‘保护神’。”2月14日,兴宾区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市民梁先生在兴宾区某商城购买电视机的消费纠纷,帮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元,获梁先生称赞。
据了解,梁先生于去年11月25日在兴宾区某商城购买一台价值2800元的品牌电视机,因疫情原因,商城当天未能安排工作人员派送。在梁先生的强烈要求下,由他本人到商城仓库自行提货,现场开机核验电视机无故障后,梁先生自行运输回家,随后在商城工作人员的远程指导下装机并正常使用。今年2月3日,梁先生看电视时,发现电视机屏幕有线条,立即向售后反映情况。售后人员上门检查后,将有关图片发给厂家鉴定,厂家鉴定为人为外力所致,修理费用应由消费者承担。但梁先生坚称电视故障非人为,认为厂家和商家存在敷衍欺骗消费者行为,于是在网上投诉商家,由此引发消费纠纷。
2月13日,兴宾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商城了解情况,同时致电梁先生沟通交流。经工作人员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商家与消费者达成一致,由商家负责将电视返回厂家维修。这起消费纠纷仅用两天时间就圆满解决了。
据了解,去年该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0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26万元。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购买商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商家,并索证索票,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解决不了的,可拨打12315投诉热线电话。
(廖胜华 兰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