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邓齐河 谢 铭 通讯员 吴丽君) 3月1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将一批价值30多万的果框和水果打蜡设备返还申请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此次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王某红是前来金秀投资经商的外地商人。2021年10月,王某红与闭某城、闭某圆签订《合伙经营协议书》,约定以打蜡设备和果框作为出资,共同经营位于金秀头排镇的柑橘打蜡厂。
2022年,双方因经济纠纷解除合作关系。按照协议,闭某城、闭某圆应返还王某红出资购买的水果打蜡机一台及果框6066个,但闭某城、闭某圆迟迟未按协议履行。无奈之下,王某红将二人诉至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闭某城、闭某圆归还机械设备及果框,二人仍拒不履行。今年2月15日,王某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法院介入协调,被执行人闭某城、闭某圆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3月1日上午,在县公安局的支持下,法院执行干警赶赴涉案打蜡厂,通知涉案双方对应归还机械设备及果框进行清点搬运。
当天,被执行人的亲朋好友聚集到打蜡厂,欲阻挠执行。执行干警耐心解释,并联系辖区司法所、综治中心共同劝导,引导现场群众通过法定程序另行解决纠纷。经释法明理,现场群众陆续离开,执行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当天傍晚19时许,涉案物资顺利移交申请人,执行行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