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魁梧俊爽的山东汉子,全身上下透着军人气息,热爱公益、勇于担当、恪尽职守,是大家身边的“螺丝钉”。他就是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队长、一级警长刘明。
2008至2009年,刘明从中国人民解放军转业到检察机关工作,脱下了身上的军装,从过去的“空军蓝”变成了现在的“检察蓝”。岗位虽调整,但不变的是党员的信仰和军人的担当。
扎根基层
全力解决村民急盼所需
2012年3月至2014年3月,刘明作为自治区第一批“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由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到忻城县城关镇加海村工作。两年来,刘明带领加海村积极筹措资金31.5万元、水泥220吨,投入村屯巷道硬化、篮球场修整、计生服务站建设和公厕改造等,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55万元修通2条屯级公路,实现了村村通屯级路目标。
同时,他牵头调处加海村各类纠纷5起,促进全村社会治安稳定,深得群众好评。发动检察干警自费捐助贫困户4800余元,捐赠大米面条等粮食300余斤、肉食品50余斤。他还积极联系社会爱心人士,资助城关镇5名品学兼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勇挑重担
铸就艰苦奋斗的钢铁意志
时间回到1999年,刘明有幸成为新中国成立50周年阅兵式空军院校方阵的一员。国庆阅兵向世人展示的是我们的国威和军威,受阅官兵的每一个身姿、每一个动作甚至每一个眼神都万众瞩目。刘明身为方阵中的排头兵,其中的压力不言而喻。在那庄严的受阅时刻,刘明及其战友军容严整、英姿飒爽,顺利完成受阅任务,刘明也因此荣立个人二等功。
2020年,刘明再次成为排头兵。那年2月11日凌晨,刘明帮熟睡的孩子掖了掖被子便转身出门。在大家安睡的时候,他要披星戴月赶去值班。按照疫情防控的具体部署,他要带领另外两名同志奔赴疫情防控一线,在高速路来宾北出口检查站值守,用实际行动守护来宾城。
热心公益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8年3月以来,刘明又多了一个身份——志愿者。本着“依托社会,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刘明加入了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志愿服务队、来宾市政和小学志愿服务队、来宾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文艺志愿服务队以及兴宾区来华街道思华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等志愿服务组织。他经常参加无偿献血、法治宣传、抗疫值守、慰问困难群众等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长近300小时。
2019年10月19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广西第十四届运动会火炬传递活动第三站在来宾市举行,刘明作为来宾市退役军人代表,被推选为14号火炬手。为此他激动不已,一直牢记火炬传递要领,反复练习接炬、跑步和交炬等动作,不敢有丝毫懈怠,他将此视为荣誉,更视为责任。
刘明常说:“我的工作虽平凡,但把平凡的事做好就不平凡。我将始终传承部队的优良作风,用心用情、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在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他始终勇当排头兵,充分彰显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深厚情怀和“转业不褪色,换装不换心”的人民子弟兵风范。
(市文明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