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7日

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制度执行力

□ 覃奕榕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制度”二字出现了94次。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肯定广西所取得的成就,认为这是我国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生动缩影,是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实践。可见,制度建设是推进党的伟大事业的长远之策,制度执行力是考验党员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标尺。

一、立足素质培养,提升党员干部履职能力

基层党员是制度执行和工作落实的“神经末梢”,忻城县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加强党员干部政策学习,提高制度执行力融入教育培训各个环节,对筑牢党的执政根基具有巨大作用和深远意义。

(一)在思想上坚定执行制度的自信。思想是提升制度执行力的根本,思想坚定才能保持对制度的清醒认识。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正确立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必答题”,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和政治生活的“必点菜谱”,推动制度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制度的目标要求和现实意义,做坚定执行制度的“明白人”。

(二)在意识中强化执行制度的自觉。制度包含纪律和规矩,是提醒党员干部合理合法使用权利的“信号灯”,党员干部必须把提高制度执行力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警省。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政治历练等方式,深化对加强制度建设和现行制度体系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用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强化制度认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自觉遵守制度和执行制度。

(三)在学习中养成执行制度的思维。分级分批分类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作为培训重要内容,提升党员干部制度熟知度和主动执行力。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为立足点,将中央、自治区及上级业务部门制定各类的主要政策文件和法规制度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课,建立党员干部自学奖励制度,以正向激励,提升党员干部制度执行力和专业精神。

(四)在磨砺中提高执行制度的能力。实践锻炼是制度执行力最好的“炼金炉”,科学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打拼,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制度执行的准星和漏洞,做到执行制度有力、遵守制度有方、完善制度有招。探索推进党员干部上下交流、左右轮岗工作机制,根据干部队伍专业结构、业务能力、岗位设置等方面因素,经过不同岗位和领域的磨砺,提升党员干部把握制度、运用制度、落实制度的本领。

二、匡正选用风气,打造制度执行强大队伍

忻城县将制度执行力作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出台一系列选人用人工作制度,以制度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规范。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新时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目标,要坚持高素质和专业化的选人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作为党员干部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

(一)优化识别内容。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标准,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提高党员干部制度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斗争精神,注重在重大斗争中检验党员干部制度判断力,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斗争能力,能坚定而创造性地落实制度,做到平常看得见、关键用得着、危难豁得出。

(二)规范考察办法。将制度执行力作为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准考察重要内容,科学运用年度考核和平时考察,把口碑民意作为考察的重要考核流程,为识别检测干部执行制度情况画好像。通过“延伸考核”“群众考察”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党员干部在处理疑难复杂问题中展现的政治定力。对不同层级、类别、岗位制定差异化考察办法,把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情况看得全、盯得细、抓得准。

(三)配强干部队伍。对制度执行力强的党员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培养和储备一批“敢打仗、能打仗、打胜仗”的骨干力量和精锐队伍。把专业素养精、制度执行强的年轻干部选出来,建立充足的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实施党员干部执行制度能力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规范履职进行监督。树立“以事择人、以岗待人、人岗相适”用人标准,建立优化不同类型党员干部的使用制度,搭建好用人平台。

三、突出监督评价,树立制度执行权威地位

将监督评价作为反映党员干部制度执行力的直接办法,实施“一月一监督,一月一问效”评价制度,营造执行力强,敢担当善作为的良好氛围。提升党员干部制度执行力,需要建立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同时强化干部自律监督,以强有力的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制度执行力的权威性。

(一)建立评价机制。根据对制度执行力的程度和要求,坚持分级分类制定明确的考核评价标准,充分考虑岗位、人员、环节等要素。用好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多方合力、规范运行,健全干部监督信息网络,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充分利用上下级监督、平行监督、组织监督、人大和纪检监察监督等,创新监督方式,以最强有力的手段强化制度执行力的跟踪和评价。

(二)执行岗位监督。围绕抓关键、显核心、保精准的工作思路,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看牢项目工程和关键岗位。围绕选人用人、审定判决、经济活动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关键岗位对执行制度、行使权力、服务效能等情况的监督。建立重点岗位监督档案,把党员干部遵守制度和执行制度情况作为重点关注项目,完善任前、任中、离任的监督闭环。

(三)执行常态监督。健全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制度,通过抓在平常、严在经常,使执行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一种常态。全力抓好涉及党员干部个人行为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要关注“本人”,更要关注“身边人”“枕边人”,规范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拓展报告制度的覆盖面。

四、强化正向激励,营造制度执行健康氛围

忻城县从激励担当、人文关怀等方面入手,通过建立“一线干部政治档案”、落实一线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等措施,把制度执行力融入干部队伍选、用、管各个环节。提升党员干部制度执行力,营造鼓励执行制度、支持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敢于执行、善于执行的激励保护机制,让党员干部在执行制度时轻装上阵、精神抖擞。

(一)健全岗位制度执行职责清单。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知责明责,防止在制度执行中出现一些制定“游戏规则”的职能部门,为了规避风险,把制度落实的责任层层转嫁下移。建立科学合理的职责清单制度,严格对照岗位清单,执行“主管部门抓总、执行部门推动、基层群众评价”的评价问效办法,主管部门要和执行部门一起接受监督,共同承担责任。

(二)防止落实基层减负走样变异。让基层党员干部将主要的精力放在抓制度落实上,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确定基层的人权、事权、财权和相应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与基层工作实际相匹配的薪酬保障和表彰激励制度,让基层干部有职、有权开展工作。规范和完善上级部门到基层督导调研制度机制,把“查找问题”变为“解决问题”,把“工作部署”变为“工作落实”,给予基层更加细致的指导和支持。

(三)坚定落实容错纠错保护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组织部门要把严抓严管和关心关爱结合起来,正确对待党员干部在创造性落实制度,积极探索造成的工作失误,给那些想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撑腰打气,激励他们敢闯敢试、积极作为。对那些在执行制度过程中真抓实干、较真碰硬,要敢于为他们说公道话,真正为干者“开绿灯”,为闯者“兜稳底”。

(作者系中共忻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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