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3月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在谈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时,两份报告均提到同一个词:零容忍。(3月8日人民网)
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容易受到不良影响和不法侵害,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政府、家庭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历年全国两会上,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备受瞩目。“通过强制报告追诉犯罪5358件”“推动入职查询2003万余人次”“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7.1万人”“通过家庭教育令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两高”报告中的亮点,直击未成年人保护的痛点堵点,回应社会普遍关切,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有助于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合力,牵引全社会形成保护共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从出台《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到部署开展“团圆行动”“护校安园”“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不断完善的法律、政策和举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保护好、发展好祖国的下一代,才能守护好民族的希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迈向新征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新情况。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呼吁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加强对困境儿童的帮扶,强化儿童主任队伍建设,为全方位守护“少年的你”建言献策。
必须看到,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关键在于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其中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履行好各项法定家庭监护职责;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场所,要从教书育人方面落实教育、保育职责,从安全保障方面强化校园安全保障机制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背景、大环境,全社会应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特别是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全社会一起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环境,方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