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行动时,按要求对来宾市丽景双语学校(以下简称丽景学校)2020年至今的收费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发现,丽景学校涉嫌自立收费项目违规收取洗涤消毒费、空调使用费。经调查核实,涉事单位在未得到自治区发改委、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22年春季学期自行设立洗涤消毒费的收费项目,收取学生费用114480元;在2021年秋季学期至2022年春季学期期间自行设立空调使用费的收费项目,收取学生费用93300元;合计违法多收价款为207780元。涉事单位收取洗涤消毒费、空调使用费的行为已构成价格违法收费行为。案发后,涉事单位积极对多收费用进行了退还。依据广西相关教育收费文件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五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的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涉事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41556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点评:教育乱收费加重了家长和学生的负担,也影响师德师风建设。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相关单位要自觉对照相关教育收费文件规定,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治理,对反映的问题严格查处。消费者若发现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