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15日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出行(来宾)科技有限公司收费不合理案

案情简介:2022年10月起,兴宾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扫码骑行“人民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支付费用时被扣除保险费用2.5元至180元不等,消费者认为收费不合理,要求退费。兴宾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出行(来宾)科技有限公司调查。经调查核实,消费者在扫码骑行时,该公司平台上自动弹出订购保险页面,如不勾选购买保险协议,就无法跳转页面正常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从而造成消费者扫码骑行支付费用时就会自动扣除保险费的现象。对于该平台不合理扣费行为,兴宾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企业行政约谈会,对该公司进行约谈,督促其在运营服务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共享电动单车经营服务等相关规定。同时要求其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提供服务中不得违背消费者的意愿捆绑销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会后,该公司对照问题立行整改,积极与投诉人沟通并退款,同时完善运营服务机制。

案件点评: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应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自觉修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免责格式条款,为消费者提供可靠优质的服务。消费者在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时应仔细阅读付款内容,慎点各类弹窗广告;理性消费,按需购买各类“骑行月卡”或“骑行次卡”等套餐;注意留存消费凭证,及时掌握自己的消费情况及扣费情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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