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我将成为一名囚犯,每当想到这里,我羞愧难当,夜不成眠,我愧对组织的信任和培养,也愧对我的家庭……”兴宾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廖某在审判庭上道出一声声忏悔,深深印刻在观摩庭审的领导干部们心中。
3月15日,忻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兴宾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廖某职务犯罪案件,忻城县纪委监委组织88名县直单位、乡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将庭审现场变为触及灵魂深处的警示教育课堂,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沉浸式”开展警示教育,促使旁听人员对镜自照,自我反思,深刻警醒,以案促改。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现场依照法定程序依次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等环节,在3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直观了解被告人如何背弃初心使命,一步步逾越纪法底线,以权谋私,从而走向违纪违法犯罪深渊的过程,参加旁听人员认真专注、神情凝重,深刻感受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使警示教育直抵人心,涤荡心灵。
近年来,忻城县纪委监委用活用好身边典型案例,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廉政谈话、摄制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震慑性,打出一套警示教育“组合拳”,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成“刻在心上的敬畏”,唤醒初心使命、筑牢廉洁防线、增强责任意识,充分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去年以来,全县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次,集中廉政谈话4次,制作警示教育片3部,接受警示教育干部2600人次。
“我们坚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一环,将案件查办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抓在日常、严在平常、重在经常,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做深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引导党员干部心有所守、身有所循、行有所止。”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雷崇明表示。
(杨 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