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09日

整治“天价处方”须下猛药

□ 汪昌莲

5月6日,郑州市民李先生晒出一张中药单引发热议。李先生称其在郑州市某医院开30服中药,合计23740.42元,因为对药价存疑,李先生曾尝试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反馈问题,“回复是明码标价”。(5月8日《顶端新闻》)

上述事件中,医院开出2.3万元中药处方,称其为“天价处方”,并不为过。有人将“天价处方”乱象归结于医生职业操守缺失,有人在“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上找原因,这固然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对医院和医生开处方缺少监管。

国外对处方的监管值得我们借鉴。如,法国医师协会对所有医生的处方进行电脑监控,开出的处方金额排在前5%的医生,每张处方都要被分析,只要发现一张处方有问题,就会约谈医生。解释不能成立的医生将面临多重处罚,轻者掏钱补偿患者,重者吊销医师执照。

随着医改的不断推进,“以药养医”的现象逐渐得到遏制。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医生“灰色收入”与其开具处方得到药品“回扣”之间的关系,并不会随着“以药养医”的退出而自然消亡。如果对“天价处方”的监管没跟上,或者流于形式,老百姓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就无法得到根本解决。

整治“天价处方”须下猛药。首先要保障医院生存与发展,引导和鼓励医生通过技术吃饭。这不仅需要政府大幅增加对公共医疗的投入,更需要有力的监管制度保障。卫健部门一方面要建立保护“小处方”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要完善对“大处方”的监管机制,切断医生和药品、器械之间的利益链,促进合理用药、科学施治。对“过度医疗”的医院和医生,应加重处罚,体现监管的威严和震摄力。

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中指出,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处方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因此,必须严格实行处方前置审核制度,终结医生签字就可以拿药的时代。一方面,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合理;另一方面,也免去“退方”后的繁琐流程,提高患者就诊效率。明确规定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是打击“药师挂证”乱象的有力武器,也是治理“大处方”、进一步推进医改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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