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笔者从忻城县政府了解到,为给参加2023年高考、中考的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来宾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将在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控。
6月5日至8日,每日12:00至14:30、20:00至次日7:30,县城区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其中,6月7日8:00至6月8日17:00,全县考点(县高中、县中学)20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
中考期间(2023年6月23日至6月27日),每日12:00至14:30、20:00至次日7:30,全县考点(民族中学、实验中学、城关初中、大塘初中、思练中学)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其中,6月24日8:00至6月27日11:30,全县考点20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
此外,在中高考期间,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及其周边从事室内装修、家具制作、室外修缮、集会等高噪声活动;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道路鸣喇叭和飙车等产生交通噪声污染行为;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噪声方式进行商业广告;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过大音量的音响器材、乐器等进行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餐饮等场所高声划拳猜码、喧哗。
(潘显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