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谢你们为我们解决了这桩闹心事,这丢荒多年的土地又能耕种了。”近日,在迁江镇新安村,兴宾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刘日亮成功调解一起水利纠纷,纠纷当事人感激地说。
据了解,1995年,迁江镇新安村村民李某某将村中废弃水利工程的一条水渠进行填土,连同附近地块开荒耕种至今。今年桂中治旱工程通水,因疏通水渠需用到李某某自行填土耕作的水渠地块,于是新安村召开群众大会,决定全村集资挖通老水沟引入桂中治旱工程水源。期间,李某某到施工现场阻挠施工,并要求村小组对其受损的甘蔗赔偿青苗费。
为顺利解决新安村群众这一“急难愁盼”纠纷,让群众尽快引水耕种,迁江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兴仁村委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邀请挂点新安村法律顾问刘日亮,组织纠纷双方当事人召开调解会。经过6个多小时的教育和说服工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起筹集资金、组织人员挖沟疏通旧水渠,李某某与新安村群众共同承担疏通水渠所支出的费用,并放弃青苗补偿。自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兴宾区司法局以推进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抓手,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懂法律、善调解的优势和职业专长,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到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为村(社区)疑难复杂纠纷调解提供法律意见,提升调解成功率。今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排查矛盾纠纷100余次(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0余件,为村(社区)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协议、制度等32件,出具法律意见或建议书18份,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助推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有效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黄 润 覃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