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统计法治建设作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统计调查事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切实提高统计法治治理水平,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实现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法治理念,精准把握依法统计基本内涵
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其根基在于学深悟透法治精神实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
二、提高治理水平,坚持问题导向,高效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作用
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其动力在于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实现对调查业务、调查对象全覆盖检查,做到严格执法不留死角;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要充分发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促改,做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常态化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做法等相关工作,形成从严治统的高压态势,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三、提高普法质效,创新宣传方式,着力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其关键在于推进普法工作走深走实。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与普法责任制清单;要在常规调查业务、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穿插普法宣传,实现宣传教育贯穿业务全流程;普法宣传覆盖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并针对不同对象制定不同方案,实现多角度全覆盖式普法宣传;要抓住时机,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治“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的“六进”活动;要拓展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和其他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统计法治社会影响和公众认知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统计法治建设,共同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威性。
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指引下,国家统计局来宾调查队将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坚决严守源头数据质量,着力提升统计调查服务质效,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来宾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来宾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