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象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按照广西市场监管“1145611”工作思路,有效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在服务发展、守牢“四大安全”底线、计量惠民等职能工作中取得较好成效。
该局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工作理念,对教育、旅游市场、医疗器械、月饼茶叶市场、燃气等涉及民生的重要领域,开展执法监管。截至12月12日,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63件次,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48万元;查处价格案件2起,清退多收价款3万余元。
“小米粒”实现“大发展”
象州素有“桂中粮仓”“优质米之乡”的美誉,是国家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县、广西粮源基地县、全国和全区粮食生产先进县。“象州大米”和“象州红米”分别于2020年、2019年获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今年以来,象州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不断擦亮“象州大米”“象州红米”两块“金字招牌”。
强化监督抽检,促进质量提升。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等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稻谷验收、谷物贮存、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成品粮检验等各关键环节管控,切实保障大米质量安全。
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检查。加大对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联合相关部门深入辖区大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象州大米”“象州红米”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专项检查。重点对大米生产企业、商超、粮店在售的预包装食品名称为“象州丝香苗米”“象州大米”“象州红米”等大米产品的外包装标识标签、索证索票情况等进行核查,有效规范经营行为。
加强国家地理标志推广使用。积极走访辖区各大米生产企业,向企业宣传推广“象州大米”“象州红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符合《象州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象州红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大米生产加工企业,授权使用“象州大米”“象州红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指导企业规范使用。
截至目前,全县有5家大米企业获得使用授权,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获得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放的地理标志专用标识;“象州大米”获批为2023年度自治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
“小计量”服务“大民生”
“海鲜类水产品价格比较高,最怕缺斤少两,看到市场监管人员检定电子秤,买水产品更放心了”“多对市面上的秤查一查,事关群众利益”……近日,该局工作人员对象江市场及周边经营户开展突击计量检查,赢得广大群众的点赞。
今年以来,该局聚焦商品保障、食品计量、重点用能单位和民生保障等工作,积极开展计量监管,做好计量服务,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强化计量宣传力度。以“5·20”世界计量日为契机,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计量宣传单、LED屏滚动播放计量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全县掀起计量宣传热潮。工作人员还深入辖区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宣传计量相关政策。
推进计量体系建设。在超市、加油站、餐饮、眼镜制配、农贸市场等民生计量行业,引导商业、服务行业单位在依法使用计量器具的前提下,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消费者的监督,营造良好诚信的计量环境。
加强计量执法检查。在节假日期间,加大对加油站、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的计量专项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市场计量行为,把好节日“计量关”。今年以来,该局共查处未经检定计量案件7件、“短斤少两”计量案件2件。
免费开展检定工作。开展自动衡器、天平、燃油加油机、压力表等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确保全县计量器具的量值统一。今年以来,该局计量检定用于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台件2905件,合格100%,共计免费74.6266万元。
“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实实在在的举措,用一件件可触可感的实事,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象州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焕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