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宾区人民法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把审判执行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合,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法治进程中绚丽绽放。
党建引领,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之基。兴宾法院坚持党建引领民族团结工作,把组织建设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首要保障,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干警学习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等,不断增强干警民族团结意识,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思想保障。
立足主业,护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兴宾法院把审判执行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主要抓手,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作用,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审判职能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今年,该院依法公正审理涉少数民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387件;妥善化解纠纷,把法律适用、民族习惯有机结合,促使当事人快速达成诉前调解446件;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通过“总对总”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8077次,扣押车辆35辆,查封房产456套,司法拍卖341件,司法拘留114人,最大限度实现涉案少数民族申请人权益。
创新服务,激发民族团结进步动能。兴宾法院以满足少数民族日益增长的司法服务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和全区法院无纸化办案试点成果,广泛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便民工程;加大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今年累计为少数民族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3.72万元,为59名少数民族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0.53万元,有力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司法为民,培植民族团结进步情谊。兴宾法院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部署。今年,轮流选派优秀干警6人次长期驻村,全院干警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脱贫户282户,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留守人员800余人次,顺利完成本年度14.77万元产业奖补资金的核对、下发、验收工作及入户信息核查等工作;积极帮助联系点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配合做好村巷道硬化及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工作,捐资2万元为寺山镇东陈村委古谭屯安装太阳能路灯,给当地群众送去光明。
此外,全方位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在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政策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政策,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
岁月不居,天道酬勤。兴宾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初心,持续深化平安兴宾建设;以高效服务大局的决心,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以司法为民的尽心,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同时,加快推动诉源治理、执源治理,续写民族团结同心圆生动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