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2日

我市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本报讯 (记者 陈秋成 通讯员 覃园园) 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我市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秉承“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理念,按照“五美五创”模式,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实效。近年来,我市获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4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42个。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市各项工作的主线,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各项方针政策,持续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具有品牌效应的典型示范样板,积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来宾篇章凝聚力量。

此外,记者从《决定》中获悉,象州县、合山市、市气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办公室、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武宣县桐岭镇、兴宾区凤凰镇、兴宾区城北街道政和社区、忻城县马泗乡马泗村、来宾市卫生学校、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中心小学、广西壮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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