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初,象州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家住百丈乡某村的63岁老人罗某办理了一起适用“经济困难承诺制”的交通事故案件,为他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通过签订《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承诺书》节省了其到村委会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时间,罗某表示很满意。
近年来,象州县司法局以深化清廉机关清廉机关建设为切入点,积极践行法治为民理念,不断优化法律服务,构建“清廉+法律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托象州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用“一纸承诺”代替原来的经济困难证明,有效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减轻困难群众办事负担。据了解,去年以来,象州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5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79件次,援助困难群众190人次,其中有12位群众通过签订经济困难状况承诺书申请了法律援助。(官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