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忻城县委编办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多举措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以学增智,牢固树立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编办主任会议以及全区、全市编办工作会议等精神,加大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制度配套和法规执行,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严格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纳入编委会、党校培训、党委(党组)学习,强化党管机构编制的高度政治自觉,加深对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认知度,增强机构编制“红线”意识,筑牢机构编制法治观念。
实干担当,全面助力县乡依法行政工作。推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编制公布相关乡镇职责任务清单、权责清单、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等,将权责细化到各乡镇内设机构和各县直部门,推进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与部门职能职责调整相衔接,实现权力清单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互补互用,充分发挥权力清单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部门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作用。推进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质增效,对执法职能相近的执法机构进行职能和资源整合,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广电和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六个领域执法部门管理体制改革已全部到位。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领工作,对换领行政执法证人员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核查在编在岗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提供基础性保障。
督查考核,着力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广西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观测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完善机关绩效管理,依据“三定”规定职能,对机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督促全面正确履职。认真落实《来宾市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着力规范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报送工作,从严把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关,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根据中央编委印发《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按照自治区和来宾市委编办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机构编制综合评估,紧盯机构编制工作领域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对机构编制问题认真梳理、整改。
(罗金城 蓝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