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06日

来宾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21年4月9日至5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书面反馈督察报告。来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来宾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截至2024年底,涉及我市的14个问题(个性问题3个、共性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10个,达到序时进度4个。制定的43条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39条(含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12条),达到序时进度4条。交办116件群众投诉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一、坚持问题导向,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来宾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市委、市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强化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先后印发实施《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主要任务分解表》《来宾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解表》,把“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纳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推进,明确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来宾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迈出新步伐。

(二)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来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问题。每年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推进,自2021年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市委常委会议2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30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靠前指挥,协调推动重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传导压实县(市、区)以及各有关部门整改责任,凝聚形成问题整改的强大合力,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严格按照《来宾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实行每月表格化、清单化调度管理,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持续发力推进,通过电话催办与书面督办相结合形式,对整改时限临期的问题、重点突出问题下发督办提醒,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下发结果通报,2024年以来,共下发各类督办提醒函、检查情况通报22份。以中央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清单为基础,对履职不到位或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分级分类处理。依据有关规定及核查事实,对来宾市武宣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履职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2人,约谈、提醒谈话4人。

二、全力推进整改,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夏季臭氧攻坚行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为主线,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VOC治理等工作。2024年,来宾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3.4%,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8.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率0%。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来宾市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完成黔江、柳江、红水河沿岸25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我市4个国考断面和6个区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各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第十。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监管,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深入推进耕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并投入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79套,全市5000个自然屯已全部实现农村垃圾市场化运行,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100%。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共有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7座,处理能力达24.3万吨/天,2024年日均污水处理量为18.7万吨,总体满足城镇排水要求。2024年来宾市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66.42%,合山市为32.77%,各县污水处理率均稳定达95%以上。全市共有城镇生活垃圾填埋设施4座,其中,在役填埋设施2座(日处理能力共367吨),停用填埋场2座(停用设施日处理能力共150吨),焚烧设施1座(日处理能力1000吨),焚烧处理能力占比73.6%。象州县、忻城县和金秀瑶族自治县已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渗滤液处理系统更新改造,截至目前渗滤液存量均低于调节池及应急池总库容的三分之一。

(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推进。积极开展“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以及存在其他问题隐患矿山排查,对排查出的30座存在“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开展分类整治工作。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全市共完成绿色矿山创建47座,其中国家级2座,自治区级10座,市级35座。实施历史遗留矿山工程治理,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恢复治理面积约1190.54公顷,达到“十四五”期间全市历史遗留矿山修复任务的85.41%。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武宣县28座露天矿山存在破坏林地行为”问题整改,补种树苗26.3万株,播撒草籽2.35万公斤,实现矿山修复总面积95.44公顷。

(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实施铁合金、有色、建材、火力发电、化工、制糖、造纸等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推动广投来宾电厂供热系统优化改造及机组灵活性改造、湘桂糖业等4个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建成并完成验收,完成自治区下达淘汰3万吨落后铁合金产能(2台7000KVA硅锰炉)的任务目标。完善“两高”项目清单,严格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准入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批准,对未批先建的依法查处。来宾市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成功入围全国首批56个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来宾市蔗糖产业集群、生态铝集群成功入选2024年度广西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东糖凤凰、京兰水泥、志光家具(象州)等7家企业获评自治区级绿色工厂。

三、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化督察整改成效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严格落实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大力发展特色生态经济,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不断巩固厚植生态环境优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继续对督察反馈问题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坚持每月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加强工作督导,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验收销号标准和流程,进一步加快问题验收销号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坚决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效。加大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回头看”工作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坚持举一反三,重点加强对矿山整合和修复治理、生活污水及配套管网、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减量处理、建筑垃圾处置等督察关注的重点行业环境问题的日常监管,以看得见的变化、感受得到的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福祉。

中共来宾市委员会 来宾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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