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讯 近日,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残疾人文某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案顺利判决结案。期间,考虑到文某经济困难,该中心积极与司法鉴定机构沟通协商,最终促成文某近万元司法鉴定费获得全免。接着,文某离婚纠纷一案也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顺利调解结案。“太感谢你们了,法律援助温暖了我们的心!”文某的指定监护人周某感激地说。
文某是市法律援助中心今年帮助的第3位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当事人,也是获得法律援助的众多残疾群众受益者之一。今年以来,我市共组织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为残疾人减免公证费、司法鉴定费共计2万余元,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5万余元。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制度,用尊重与理解为残疾人架起“心桥”,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更加及时精准地帮扶弱势群体。
(成兰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