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4日

守护绿水青山,既要“当下罚”更要“长久防”

□ 彗 心

近日,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3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直指当前生态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这一公开通报不仅揭开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隐蔽现象,更以“零容忍”姿态,传递出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

生态环境是民生之基、发展之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可现实中,来宾市通报的这3起典型案例里,仍有个人和企业被短期利益蒙蔽:李某某露天堆放强酸性危险废物,威胁群众“水缸子”“菜篮子”安全;广西来宾市同盼牧歌养殖有限公司让水污染防治设施空转,超标废水直排林地;贵港市鑫创运输有限公司肆意倾倒近1.8万吨固体废物,给大地“敷”上难以修复的有毒“创可贴”。这些行为触碰法律红线、拖慢污染防治攻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高质量发展背道而驰。

深究环境违法行为频发根源,需直面违法主体一己之私的主观问题,也应正视监管体系与制度执行的短板漏洞。主观上,部分违法主体法治意识淡薄、责任缺失,心存“偷偷倾倒没人发现”“轻微污染无关紧要”的侥幸,甚至把“违法成本低”当“盈利捷径”;客观上,监管仍存薄弱点:部分区域日常巡查不足,难以及时发现隐蔽违法行为;个别领域事前防范缺位,对高风险企业、高污染环节缺乏预警,常陷入“出问题才补救”的被动;过去震慑力度不够,“罚小钱、轻追责”让违法者形成“不怕罚”的错误认知。

治理环境违法,绝不能止于曝光案例和个案查处。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案例时,既移交公安机关追刑责,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让违法者“既挨板子,又掏腰包”,这是有益实践。但要从根本上遏制环境违法,需构建“全链条、常态化、长效化”治理体系,织密生态保护“制度天网”,实现违法者“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目标。

要让预防跑在违法前面。一方面借科技为监管赋能,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大数据分析等智慧手段,让隐蔽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发现的转变;另一方面强化对企业和相关主体的法治宣传,通过“案例进企业”“法律进园区”,用真实案例敲警钟,让“生态保护红线不可碰”理念深入人心,从源头减少违法念头。

要让惩处形成足够震慑。执法中,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坚持“零容忍”,不搞“下不为例”“情有可原”;更要健全“生态损害赔偿+刑事责任追究+信用惩戒”机制,让违法者承担生态修复“经济账”、面临法律制裁“代价账”、承受信用受损“长远账”,彻底打消“违法获利”幻想。

要让监督成为常态力量。既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搭建“线上+线下”举报平台,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让群众成为生态保护的“千里眼、顺风耳”;也要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将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让违法企业在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环节“寸步难行”,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格局。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护生态环境没有“休止符”。曝光3起典型案例,是来宾市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第一步,更应成为构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的新起点。高质量发展中,我们不能只满足于曝光案例的“一时之效”,更要通过制度创新、科技赋能、全民参与,织密生态保护“天网”。唯有如此,才能守住生态底线,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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