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6日

兴宾区石牙镇:

人大纪委联动监督 “私存”补偿款“归队”

来宾讯 “这笔钱终于存进集体账户,我们心里也踏实了!”看着13.86万元公款顺利转入村集体对公账户,兴宾区石牙镇牛角塘村南阳屯党支部书记卢孙冠高兴地说道。

今年7月,石牙镇人大代表向石牙镇纪委反映:两年前,南阳屯获得的一笔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发放后便“失踪”了。镇纪委当即成立核查组展开调查。

核查组通过调阅高速公路征地补偿协议、银行转账记录、村级财务凭证等资料,很快锁定关键信息:2023年3月发放补偿款时,南阳屯作为自然村尚未开设村集体对公账户,该笔补偿款按当时临时处理办法,转入时任南阳屯村小组长何某毫的银行账户。2023年9月,南阳屯村小组正式开设集体对公账户,可截至核查时已过近两年时间,该笔补偿款仍未转入集体账户。

掌握情况后,核查组找到何某毫谈话。据何某毫解释,之前他觉得村集体账户报账麻烦,村民也图方便,便与部分村民商量把补偿款存在自己银行卡里;今年4月,他想着和村民代表商量后把钱分给大家,便连本带息取出11万元现金,可因村民对分配方案意见不一,钱就一直放在家里,自己分文未动。

“集体资金必须存入对公账户,私存现金不仅违反财务规定,还存在被盗、挪用的风险,万一出了问题,你怎么向村民交代?”核查组一边向何某毫出示政策文件,讲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一边结合典型案例说明公款私存的危害。

经过耐心劝导,何某毫终于认识到错误,主动将保管的11万元征地补偿款及利息存入村集体账户,还将另外私存的近年来村集体收支结余的2万余元集体资金一并存入对公账户。最终,石牙镇纪委对何某毫进行了批评教育。

针对上述事件反映出的村小组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公款私存等问题,石牙镇纪委立即向镇农业服务中心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相关问题,修订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下一步,石牙镇将继续深化“人大+纪委”监督联动机制,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工作新格局,精准聚焦群众需求,切实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

(熊琪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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