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在中国古代,虽然没有“三八节”,但古人早就为女性设立了专属的节日,而且一年能过四次节。
正月十五元宵节,是第一个“妇女节”。在古代,女性大多时间待在家里,唯独这一天可以走出家门,彻夜观灯游玩。
五月初五端午节,是第二个“女儿节”。明代《宛署杂记》记载,从五月初一到初五,家家户户都会把女孩打扮得漂漂亮亮,戴上石榴花、五彩线编的小饰品。已经出嫁的女儿,也能回娘家团聚。
七月初七七夕节,也叫“乞巧节”。女孩们会在院子里摆上瓜果,向织女“乞巧”——祈求自己心灵手巧,能织出漂亮的布匹。这一天,还藏着对美好爱情的向往。
九月初九重阳节,是第四个“女儿节”。明清时期,这一天父母一定要接出嫁的女儿回家,一起吃花糕,享受团圆的快乐。
这四个节日,分别给了女性自由、美丽、智慧和亲情的权利。古人用这样温柔的方式,在严格的礼教中为女性开辟出一片小小的天地。(主笔:叶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