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来宾市正式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十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构建起具有来宾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护航高品质生活、促进高效能治理,书写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十年耕耘,硕果盈枝。来宾市累计制定地方性法规13部、修改2部,覆盖生态文明、历史文化、城市治理、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市人大常委会、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区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4次,《创新“四个一”模式 强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持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来宾实践》获《中国人大年鉴》录用,立法工作实现从制度初创到体系完善、从零散探索到精准发力的跨越式发展。
深耕重点领域
筑牢法治保障根基
十年来,来宾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四大法定权限,聚焦发展所需、民心所盼,精准谋划立法项目,以法治力量破解发展难题、守护民生福祉。
生态文明立法,守护绿水青山底色。生态是来宾的核心优势,立法护绿始终摆在突出位置。针对北之江流域非法采石、违规排放导致水体污染问题,制定《来宾市北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推动关闭石材加工厂37家、取缔开采点54个,让昔日“牛奶河”重归清澈,流域国控断面水质持续稳定在全国前列。聚焦甘蔗叶露天焚烧污染空气难题,出台广西首部设区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域法规,构建“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治理体系。条例实施后,核心禁烧区蔗叶离田率接近90%,连续3年未出现重度污染天气,培育引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76家,金秀瑶族自治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_2.5平均浓度稳居全区第一。立足象州温泉资源特色,顺应代表议案建议,推进《来宾市象州温泉保护利用条例》立法进程,以法治规范温泉资源可持续开采与利用,守护桂中特色生态资源。
历史文化立法,赓续城市文脉根魂。文化是城市的精神内核,来宾以立法守护历史遗存、传承非遗技艺。制定《来宾市忻城土司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亚洲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莫土司衙署提供法治保障,推动土司文化活化利用。近五年,忻城县依托土司文化接待游客2390多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70多亿元,让文化遗产成为发展新动能。出台《来宾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规范场馆管理与使用,助力来宾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蔗BA”“广西县超”“广西三月三”等文体活动蓬勃开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启动《来宾市忻城壮锦传承发展条例》制定工作,紧扣全市“9+3”现代化产业体系与“七个一+百+N”发展目标,以法治赋能国家级非遗壮锦传承创新,推动壮锦技艺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让传统技艺焕发时代光彩。
城市治理立法,提升民生幸福质感。聚焦群众身边的安全、用水、市场管理等民生小事,以“小切口”立法破解大难题。制定全国首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累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16处,全市连续9年未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筑牢城市安全防线。出台《来宾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明确设施建设运营标准,整治二次加压捆绑乱收费等乱象,保障群众喝上“放心水”。制定《来宾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压实“四方责任”,设置本地农产品免租赁费自销区,让农贸市场既有“烟火气”更有“文明味”。同步推进停车场管理、公共消防设施管理、乐滩灌区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等立法项目,织密民生保障法治网,让城市治理更精细、群众生活更舒心。
制度规范立法,夯实立法工作根基。坚持依法立法、依规立法,完善立法制度体系。制定并修正《来宾市立法条例》,将党的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要求融入立法规范,确保立法工作有章可循。在全区率先出台《关于健全和完善来宾市立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立法调研、法规起草等13项制度,构建“1+13”立法制度体系;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建成2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67个信息采集站,聘任350余名信息采集员,搭建民意直通平台,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坚实保障。
凝聚实践智慧
提炼立法宝贵经验
十年立法之路,既是法治建设的探索历程,更是经验积累的沉淀过程,为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启示。
坚持党的领导,把准立法方向。严格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原则,落实重大立法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从立法规划编制到计划实施,全程向市委汇报。如在秸秆禁烧立法中,经多次研究论证、专题汇报,确立“疏堵结合、刚柔并济”思路,确保立法始终坚守正确方向、服务中心大局。
坚持人民至上,践行民主立法。创新“建好一个阵地、用好一支队伍、创新一套机制、推进一批立法”的“四个一”模式,打造“小板凳+立法”“田间议法”等特色品牌,让群众在家门口参与立法。十年来,线上线下征集各界意见8300余条,采纳吸收率超40%,让法规满载民意、顺应民心。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立足来宾市情,不贪大求全、不照搬照抄,为一条河、一根秸秆、一门技艺量身定制法规,以“小快灵”“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让每一部法规都接地气、真管用。
坚持守正创新,健全工作机制。推行立法项目“双组长”制,整合人大、政府资源协同推进;引入听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机制,提升立法科学性、规范性,以机制创新推动立法提质增效。
坚持立行并重,强化法规实施。构建立法与实施并重工作格局,累计开展执法检查37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34次、跟踪督办70次、专题调研87次,组织专题询问4次、立法后评估1次;2023年出台全面加强法规实施工作的决定,推动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纳入监察,让法治红利惠及群众。
奋进崭新征程
续写法治建设新篇
十年栉风沐雨,十年薪火相传。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来宾市正处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地方立法肩负新使命、面临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十周年为契机,守正创新、实干担当,推动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全过程。坚持把准立法“方向标”,严格落实重大立法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汇报立法工作,确保立法始终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坚持服务大局、精准发力,切实找准立法切入点,确保立法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机制,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四个一”模式,升级“小板凳+立法”“码上提+立法”等品牌;建强立法专家顾问库、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依托“代表在线”“AI+立法”等数智化平台,拓宽群众参与立法渠道,让立法更接地气、更聚民智。
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民有所呼、人大行动”,深化“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聚焦建设现代化工业城市、山水园林宜居城市、构建“9+3”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点任务,推进高质量发展立法、惠民立法、弘德立法。加强立法全流程把控,未来五年计划制定修改法规10件以上,打造务实管用、特色鲜明的法规体系。
切实强化法规实施与监督。严格落实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立法后评估等手段,推动法规落地见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与行为准则。
十年立法路,砥砺铸华章。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市委打造“甜美来宾”、加速“桂中崛起”,建设“五美”现代化品质之城目标,坚守立法初心、勇担法治使命,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来宾篇章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